English

《中国书法》须公开道歉

1999-07-21 来源:光明日报 记者刘希全 通讯员刘敏 我有话说

本报北京7月20日电(记者刘希全通讯员刘敏)已故著名书法家舒同遗孀王云飞诉《中国书法》杂志社侵犯著作权一案,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,已于日前由北京市朝阳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,认定“当代书法京华十一家遗作展”中展出的署名为“舒同”的5幅作品,不是舒同的真迹,系侵权作品;《中国书法》杂志社不得在该案争议的5幅书法作品上使用舒同的署名,并在《中国书法》、《人民日报》、《光明日报》、《文汇报》上公开赔礼道歉,消除影响。

1998年11月24日至29日,《中国书法》作为主办单位在中国美术馆举办了“当代书法京华十一家遗作展”。展出当日,舒同遗孀王云飞向《中国书法》提出,展出的舒同10幅作品中,有5幅作品系假冒舒同作品的伪作,她要求从画展中撤出这些伪作。《中国书法》以“舒同作品来源真实可靠”为由拒绝。王云飞遂将《中国书法》告上法庭。

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受原告委托,对有争议的5幅作品进行了鉴定,结论是:字迹不是舒同所写。庭审中,公安部物证鉴定专家还亲自出庭作证。

被告声称,提供舒同展出作品的是一名号称为“蒙山人”的离休干部。原告要求被告向法庭提供“蒙山人”的真实身份,以便追究造假者的侵权责任。这一要求也被被告拒绝。

法院认为,《中国书法》有义务也有能力提供“蒙山人”的真实情况。不予提供,应承担制作假冒他人署名书法作品行为的民事责任。

手机光明网

光明网版权所有

光明日报社概况 | 关于光明网 | 报网动态 | 联系我们 | 法律声明 | 光明网邮箱 | 网站地图

光明网版权所有